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规定

  • 圆博士圆博士
  • 范本
  • 2024-05-27 11:36:41

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法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以下是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规定:

1. 股东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规定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欲行转让股份的股东对外转让股份之行为,享有事先决定是否许可的权利。对于经其同意转让之股份,在同等的交易条件下,享有优先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购买的权利。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权利的方法是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如果是法院强制执行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其他股东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超过时间的则丧失优先购买权。

2.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将出租房屋出卖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房屋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3.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共有财产转让时可以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作为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物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必须受到“同等条件”的限制。价格条件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付款方式为即时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的,价格相同的,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分期付款的,分期付款方式与第三人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价格相同的,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以上规定是为了保护原共有财产的共有人、转让自己拥有的股权的股东、出卖出租房屋的出租人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持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一致性,稳定社会家庭伦理关系和社会经济生活秩序。